日前,记者从交警高速支队包头大队了解到,7月包头市高速道路共发生交通事故45起,全部为简易程序交通事故,无死亡,受伤2人,经济损失约103.2万元。
交通事故白天多于夜晚
在这45起交通事故中,6时—18时白天段,共发生交通事故30起,18时—24时夜晚段,共发生交通事故15起。
从事故发生的地点上来看,G6高速公路609公里(东兴收费口)东侧交通事故与西侧基本持平,而G6高速公路北幅事故要明显多于南幅。各收费站广场及匝道共发生交通事故3起,占同期事故发生率的6.7%。
以撞击固定物及追尾为主
7月追尾引发的交通事故为16起,占同期事故发生率的35.6%,撞固定物引发的交通事故为18起,占同期事故发生率的40%,刮擦引发的交通事故为8起,占同期事故发生率的17.8%,失火引发的交通事故为2起,占同期事故发生率的4.4%,相撞引发的交通事故为1起,占同期事故发生率的2.2%。追尾及撞固定物共引发交通事故34起,占本月事故总数的75.6%。
而小客车参与肇事16起,占事故发生率的35.5%;大货车参与肇事15起,占事故发生率的33.3%。
驾驶员操作不当是主因
据高速交警介绍,从事故发生的主观原因来看,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含制动不当、转向不当、油门控制不当等)引发的事故居多,7月份的45起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交通事故32起,占交通事故总数的71.1%;未保持安全车距引发交通事故5起,占交通事故总数的11.1%,这也是引发追尾事故的主要原因;避让不当引发交通事故2起,占交通事故总数的4.4%,本月唯一的一起相撞事故就是由于避让不当引发的;疲劳驾驶引发交通事故2起,占本月交通事故总数的4.4%,该事故原因也是导致撞固定物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超速行驶引发交通事故2起,占本月交通事故总数的4.4%;违法变更车道引发交通事故1起,占本月交通事故总数的2.2%;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1起,占本月交通事故总数的2.2%。
从事故发生的客观原因来看,高温炎热导致驾驶员疲劳驾驶、不当驾驶行为增加,从而使事故率增加,另外也是导致车辆失火事故发生率高的一个原因。由于G6高速呼包段整体改扩建,路面施工段大幅增加,通行受阻且个别地方施工方未设置道路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被损坏、灭失也是导致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记者 任盈 通讯员 张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