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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居民医保新政策9月1日实施
内蒙古新闻网  11-08-03 10:17 打印本页 来源: 中国·乌海  
 

  记者近日从乌海市医保局获悉,乌海市将于9月1日启动实施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医保新政策。此新政策的实施,意味着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不住院只看普通门诊的情况下,也可得到一定比例的报销。

  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到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的实施,再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推进,经过多年努力,乌海市已基本实现了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也随着政策的调整逐年提高。

  今年,为了更好地体现居民医保的普惠性和公平性,切实减轻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负担,乌海市将于9月1日起实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居民患有常见病或不在可报销特殊病种范围内的慢性病,均可按60%的比例报销门诊医疗费。此次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年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1500元。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由居民个人缴费20元,地方财政补助80元。对于低保人员、计划生育困难户、困难党员等,我市将按照相关规定减免所缴费用。

  医保部门提醒参保居民,只有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王颖)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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