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是统筹抓好发展和稳定两件大事,全力保持自治区经济发展,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团结繁荣文明稳定的民族自治区,维护边疆社会稳定,筑牢我国北方安全屏障的需要。
《意见》将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意在提高新时期社会管理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我区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上肩负着重大责任。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更有其特殊重要性。我区是我国成立最早的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疆域辽阔,民族众多,曾经被周总理誉为模范自治区,我区的和谐稳定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我区东西边境线长4200公里,边境19个旗市是祖国北方重要安全屏障,也是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的重点地区,对敌斗争形势严峻,维护边疆安宁稳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区在经济发展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社会建设仍很滞后。抓住国家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机遇,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
我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社会管理和服务成本较高、难度较大。我区是欠发达地区,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我区正处在从农牧业主导的传统社会向工业主导的现代社会的快速转型期,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产业化加速推进,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管理和创新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社会建设,在科学发展的征途上促进人民幸福安康、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较之于30多年前的经济改革,同样是一场伟大变革,其艰巨性和复杂性不容忽视。对于许多驾驭经济熟门熟路而对社会建设和管理办法无多的人来说,社会建设和管理更像“软指标”。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要落实服务在先,重在为民,切忌空谈,紧紧围绕我区社会突出矛盾以及民意切盼的社会难题,敢啃“硬骨头”,从点滴做起,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
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我区实现科学发展的任务很重,创造一个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发展环境至关重要。我们应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统筹抓好发展和稳定两件大事。必须倍加珍视民族团结进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和政策,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以繁荣发展促进团结稳定,以团结稳定保障繁荣发展。要发扬民族团结优良传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落实和完善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要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解决好各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级政府要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要加强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严厉打击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行为,加强边境地区管理,严防境外敌对势力的破坏、分裂和渗透活动,扎实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