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罕苏木采取四项举措,不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建立民情调处日制度,坚持源头排查。为了杜绝矛盾纠纷从小变大、从简单变复杂、从个体到群体的升级过程,他们建立了民情调处日制度,在每周二上午,深入各嘎查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和“坐诊”调处工作,把矛盾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把历史遗留的老上访户、利益调整受损群体等作为重点进行排查,狠抓重要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充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掌握社情民意,从而有效防止矛盾纠纷的转化升级。
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坚持服务促稳。该苏木积极发挥法律服务保民生作用,广泛调动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为嘎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降低民间矛盾纠纷发生率。帮助企业进行“法律体检”,重点走访中小民营企业,解决企业合同纠纷,发放联系卡、咨询函,降低群体性矛盾发生率。
加强嘎查级“调解室”建设,努力做到“三靠前”。在加强和完善嘎查级“调解室”建设的同时,该苏木建立完善了“信访调解接待室”,由嘎查干部轮流接待群众来访,代为向苏木反映,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本人。努力做到“三靠前”,即宣传教育靠前,政策法律宣传到位,特别要做好重点信访对象的思想教育工作;排查上报靠前,做好重点信访对象的思想动态上报工作,对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人员认真排查上报;应急措施靠前,建立一套劝访、接访等方面的应急措施,做到人员、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嘎查级信访维稳工作措施到位、扎实有力。
构建大调解格局,坚持综合治理。他们充分发挥苏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深化诉调联动、司法、草原110联动和专业调委会联动机制,整合各部门资源,综合基础工作,结合专业队伍,对重大、跨区域或领导指定的调解案件进行共同化解。加大对全苏木矛盾纠纷发生情况和调处情况的分析与调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的能力。(记者王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