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红山区刑侦大队成功规劝12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内蒙古新闻网  11-08-12 17:33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年初以来,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局刑侦大队结合分局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民警采取上门敦促、组织抓捕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在逃人员的抓捕力度,成功规劝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特别在春节期间,大案中队侦查员工作中得知:松山区籍的康某涉嫌抢劫和盗窃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进行抓捕。为早日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大案中队侦查员多次到康某家中对其家属做思想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并陈明利害关系,鼓励其家属劝说在逃人员康某投案自首。2011年3月1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康某到刑侦大队投案自首并被刑事拘留,康某供认:2010年10月20日晚上,他伙同牟某(已抓获)在松山区第一小学北侧的李师傅砂锅店吃饭后,将饭店门口的一辆电动车盗走。2010年11月2日凌晨,他伙同康某(已抓获)、牟某(已抓获)在松山区富洋宾馆北侧胡同内抢劫一男子挎包后逃跑。

  继5月26日,全国开展“清网行动” 以来,红山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经过多方工作,截止8月1日,共规劝12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