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起,我每月养老金又增加了100元,现在一个月总共能领到1134元,国家对我们牧民的政策越来越好了!”60岁的额济纳旗苏泊淖尔苏木伊布图嘎查牧民呼斯哈图,从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养老金发放卡,激动得热泪盈眶。目前,额济纳旗已全面完成“新老农保”政策衔接工作,全旗已有农牧民4100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
额济纳旗早在2005年初就结合国家实行退牧还草和公益林补助金政策,开创性地建立了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年满21周岁以上的农牧民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农牧民在年满56周岁且缴费年限累计达到35年以上领取养老金时,以本人缴费的月平均基数计算,到2010年底牧民每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已由最初的872元提高到1034元,农民每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也由最初的320元提高到500元。
去年底,额济纳旗被确定为国家级“新农保”试点旗县,由此全面推开了“新农保”试点工作及“老农保”与“新农保”政策的衔接工作。该旗规定凡已参加“老农保”的必须参加“新农保”,并将具有本旗农牧区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及以上的农牧民全部列入新农保参保范围。在执行国家新农保政策的基础上,该旗鼓励参加新农保的农牧民个人每人每年按100元的最低档次标准缴纳新农保养老保险费,财政补贴也由国家规定的30元增加到35元的。从2010年底至今,凡参加“老农保”并又参加“新农保”的农牧民,在领取“新农保”基础养老金100元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还可领取“老农保”养老金;凡年满70周岁和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农牧民,基础养老金均比国家增加的部分提高10元,使“新老农保”政策的衔接工作得以平稳运行。(记者 捌拾宝 通讯员 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