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兴安盟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兴安盟扎赉特旗法官走进村屯服务群众
 

  2009年至今,兴安盟扎赉特旗法院在所有乡镇和音德尔镇的10个社区开展庭审进村屯、法律咨询宣传进村屯、诉前调解进村屯、院长接访进村屯、诉讼业务指导进村屯等系列活动,努力服务辖区百姓。

  扎赉特旗法院采取巡回就审、入户开庭等方式,近距离、快速度、高效率地解决群众纠纷。他们在交警支队设立交通事故调解室,在重点企业所在村屯设立法官工作室,在社区设立法律“诊所”,这些举措缩短了法院与居民群众的距离,且以简便快捷、当事人参与、人性化的设计,通过预约开庭、快速审判通道等方式,保障当事人官司的公正、明白。自法官进社区活动开展以来,该院民商事案件进社区、村屯审理的案件达50%,他们还经常组织典型案例在村屯现场开庭审理,现场调解,现场审判。

  截至目前,扎赉特旗法院进入村屯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100余次,开展专题咨询、宣传活动30余场,共接待咨询群众650余人次,诉前化解各类纠纷280余件,涉及人数600余人。选择典型案例进入村屯开庭150多次,旁听人员达2万多人。为辖区村委会进行专题业务指导及培训28场次,180多名村屯领导、人民调解员及协管员等参与培训。初步实现“两个提高”、“三个降低”,即辖区纠纷调解结案率提高、服判息诉率提高;民事纠纷发生数量降低、民事纠纷上访数量降低、民事纠纷引发的治安纠纷数量降低。 (记者 胡日查 实习记者 徐旸)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