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巴彦淖尔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再次提高
内蒙古新闻网  11-08-15 11:28 打印本页 来源: 黄河晚报  
 

  8月12日,记者从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满足全市职工购房贷款需求急剧增长的实际,加快改善职工居住条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从8月份起,巴彦淖尔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再次调整:临河地区由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其他旗县由15万元调整为18万元。最长贷款年限为25年。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泛宣传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法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积极争取下,年初,市政府将全市单位和职工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10%提高到了12%,达到了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最高标准,进一步调动了广大职工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实际归集住房公积金55398.84万元,完成了上级下达任务数的73.87%。 (张海燕)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