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重点优抚对象数据普查更新、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基本完成。按照国家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行2010年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保护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6月1日到至25日对国家通报全市791名姓名重复、身份证号重复、身份证号错误等优抚对象问题数据库更正工作进行了修改上传上报,受到自治区通报表扬。
2011年7月16日基本完成了全市(国家数据库)9055名优抚对象的死亡情况、身份证错误、姓名错误、国家数据库漏录入,优抚对象中无此人等基本信息进行了详细的普查核实,为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数据更正、发放优抚对象证件奠定了基础。
2011年5月31日至6月15日对全市未列入县及以上管理保护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106个烈士墓地,194个烈士墓,203名烈士进行走访查询、实地调查、摸清底数,根据实际普查统计按照国家民政部自治区规定时限上传到国家民政部烈士纪念设施信息网。为自治区民政厅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迁移安葬的维修经费预算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下一步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迁移、整合、修缮、改造、安葬工作奠定了基本实施保障工作的落实,建立长效管理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弘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作用。(本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