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自治区校安办得到消息,自全区中小学校安工程实施以来,自治区政府和各地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减免工程项目收费,仅2010年全区减免税费3.96亿元,为校安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据悉,2009年9月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开启“绿色通道”、不折不扣地执行文件中出台的优惠政策。各盟市在落实自治区优惠政策的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优惠面,阿拉善盟对全盟出台的建设费一律免收,巴彦淖尔市对所有事业性和基金性收费全部免收,呼伦贝尔市免收钉桩验线费、减半收取防雷安全设计审核费,兴安盟在制定了优惠幅度大于自治区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旗县又出台了免收环评费、规划费、土地勘测费等更加优惠的政策,赤峰市把自治区减免范围之外或减半收取的人防建设费、小区建设费等7项费用全部免收,并硬性把整体造型规划设计费由12元/平方米降至现在的3元/平方米。据统计,仅2010年全区减免税费3.96亿元。
目前,全区竣工并交付使用的项目学校1292所,面积1027.03万平方米,占总规划面积的比例为59.01%,其中加固面积309.17万平方米,占规划加固面积的69.43%,重建新建面积717.86万平方米,占规划面积的55.42%。(记者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