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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800万补助资金已下达各旗县区财政部门
内蒙古新闻网  11-08-22 11:31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昨日,家住万水泉镇的张峰家里多了一台崭新的电视。张峰高兴地说:“拿家里看了八九年的旧电视机换来一台液晶电视,还享受了不少价格优惠。感受到了国家政策给百姓带来的实惠,尝到了家电以旧换新的甜头。”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于今年年4月18日起实施,按照国家规定,新政策推广实施时间至今年12月31日(如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延续,按延续时间执行)。为了保障包头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顺利开展,自今年4月份以来,包头市财政局会同包头市商务局及各旗县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8月12日已通过自治区审批备案的承担以旧换新销售及回收企业58家,涉及包头市8个旗县区,其中昆区17家、青山区12家、东河区7家、土右旗10家、固阳县5家、达茂旗5家、石拐区1家、白云区1家。包头市财政现已获得上级专项补助资金800万元,目前下达至各旗县区财政部门。

  截至8月15日,包头市已销售家电以旧换新产品2446台,销售额863万元,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已全面开展。广大市民可前往包头市已公示的家电以旧换新备案网点销售回收企业,进行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资金的直接兑付,各兑付商家可到所在地旗县区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报账。(记者韩晓慧)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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