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呼和浩特讯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厅公布的《2011年第一期医改监测工作情况通报》中获悉,截止到2011年6月底,全区新农合人均筹资达246.7元,各级政府人均补助215.5元,个人平均缴费31.2元。
其中,兴安盟、乌兰察布市、通辽市、赤峰市、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等6个盟市新农合年度人均筹资标准没有达到240元,人均筹资标准没有达到240元的旗县区有55个。个人缴费标准达到40元的盟市只有阿拉善盟(50元)和巴彦淖尔市(42.1元)。全区个人缴费标准低于40元的旗县有83个。
据监测数据显示,统筹区域内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的旗县区为54个。全区100%新农合旗县开展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心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83个参合旗县(市、区)实现了新农合经办机构与旗县外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76个参合旗县(市、区)实现了新农合就医“一卡通”;94个参合旗县(市、区)建立了新农合风险基金制度;74个旗县(市、区)开展了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实现县域内新农合、基本医保、医疗救助信息共享的旗县区37个,占参合旗县(市、区)总数的37.76%。建立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统一服务平台的旗县区45个,占参合旗县(市、区)总数的45.92%。
(内蒙古新闻网 赵静 实习生 庄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