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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内蒙古新闻网  11-08-29 15:13 打印本页 来源: 乌海日报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发展、服务、廉政三位一体的中心任务,加大交通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推进建设全过程的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将工程监管的重点延伸到工程建设全过程,对全局所有公路建设项目实施“阳光工程”。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各项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十二公开”,即公路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公开;项目立项审查、审批公开;招投标过程公开;项目设计施工图公开;征地拆迁公开;项目施工公开;工程计量支付公开;设计变更公开;质量监督公开;交竣工验收公开;建设资金使用、拨付公开;建设市场公开,并明确规定各阶段负责人是实施“阳光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设立“阳光工程”台账,公布举报电话,所有工程项目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工程质量追究制度。

  为深入落实“十二公开”,近期,市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我市2008年1月1日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工程项目逐个排查,对项目核准、备案、用地、规划、环评、质量、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治理排查,对发现诸如建设项目土地预审意见、环评、规划等批复手续未办理的立即公开,并责成整改。 (吕联义)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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