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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国税局向社会公告欠缴税款的10户纳税人
内蒙古新闻网  11-08-29 16:37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为了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欠税,防止新的欠税的发生,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呼市国税局近日向社会公告2011年2季度欠缴税款的10户纳税人。内蒙古电机总厂欠税余额4208318.73元,欠税税种增值税;呼和浩特市鹰翔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欠税余额3301158.20元,欠税税种增值税;呼和浩特迪森锅炉制造总厂有限责任公司欠税余额5677415.09元,欠税税种增值税;呼市炼铁厂欠税余额19404205.18元,欠税税种增值税;呼和浩特机床附件总厂欠税余额9719368.51元,欠税税种增值税;呼市阀门厂欠税余额2121909.32元,欠税税种增值税;内蒙古铸锻总厂欠税余额9462885.66元,欠税税种增值税;内蒙古亚华水泥有限公司欠税余额3209855.14元,欠税税种增值税;汉鼎光电(内蒙古)有限公司欠税余额2715953.53元,欠税税种增值税;呼和浩特钢铁有限公司欠税余额4184089.55元,欠税税种增值税。

  据了解,公告是为了督促欠缴的纳税人补交欠税,并提高税法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使那些与欠缴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发生业务来往的单位和人员,了解纳税人的欠税情况,明确自己的交易风险,从而维护公平竞争和正常的交易秩序。对公告不采取积极措施缴清税款,甚至逃避追缴欠税的,将根据相关法规规定,除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刘欣荣)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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