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公共场所、诊所等监管单位的服务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和介水传染病的发生,昨日,自治区卫生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开展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部门要加强大中小学、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及周边公共场所的监管,加强学校饮用水的监管,积极开展水质监测,提高生活饮用水的抽检频次,严防因饮用水污染造成介水传染病的发生。撤销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经营性网吧、歌舞厅、录像室、酒吧间、台球室、电子游戏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强化对旅店业的监管,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综治委。要加大对学校及周边诊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诊所。
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督促学校食堂和相关餐饮单位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取缔校园周边未经许可的餐饮单位,对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行为,规范餐饮服务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9月20日结束。(记者 段丽萍 通讯员 路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