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乌海市要求建筑企业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乌海市要求建筑企业加强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的检查、监控,重点检查基坑壁的有效支护,在施工现场要设置观测点,随时观测基坑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配备足够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乌海市要求建筑企业做好脚手架的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检查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拉结状况,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
乌海市要求建筑企业强化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和塔吊、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部位和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提高设备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
乌海市要求建筑企业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标准规范,尤其要对变(配)电室做好防雨措施,汛期所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
乌海市要求建筑企业做好施工现场的宿舍、办公室和仓库等临时设施安全状况的排查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的防汛教育,提高其防护意识,并讲解有关的避险路线、避险地点和避险方法。
乌海市要求建筑企业在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结束后,必须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符合开工条件要求并经总监签发开工令后,方可进行施工。(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