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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14万多工薪族“告别”个税
内蒙古新闻网  11-09-01 17:29 打印本页 来源: 包头日报  
 

  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从今天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开始正式执行。据初步测算,我市147221名工薪族将告别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历史,这一人数占到原303419名工薪族总纳税人的近一半,减征税额达2.28亿元。

  据了解,此次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减除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为公平税负,同时对两类纳税人的必要减除费用也进行相应调整:一是对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必要减除费用,已经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中明确,将其必要减除费用由每人每月2000元调整到3500元;二是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的必要减除费用,通过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其由每人每月2000元调整到3500元。

  市地税局最新测算显示,目前我市147221名工薪族因为计税收入介于2000元至3500元之间,按照新税法将无需缴纳个税,相当于集体加了一次“薪”。而余下的156198人仍将继续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记者了解到,除工薪阶层外,市地税局还根据个税新政调低了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率,但由于这一群体采取平时预交、年底终了后三个月汇算清缴的方式,因此,目前有多少人能享受到新政优惠还无具体数目提供。

  据地税局相关人士介绍,为了保证个税新政实施后新旧税法的顺利衔接,自治区地税局已对征管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根据新税法调整了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新系统于9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减征个税2.28亿相当于将国家税收让利于民。”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通过适当提高工薪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优化税率结构,降低了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税收负担,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进一步缩小了收入分配差距。(记者张海芳)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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