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开展“万村千乡工程”以来,我市有11个旗市区被批准为试点县,13户企业被批准为试点企业。累计建设和改造农家店843个,得到国家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补贴资金472.78万元。建设和改造商品配送中心8个,得到国家补贴资金458万元。农家店平均覆盖了我市80.5%的乡镇苏木和65.8%的行政村嘎查。
通过建设与改造,全市农家店新增销售额15011万元,新增营业面积24966平方米,新增就业人员951人。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商品配送率达到了50%以上,农资农家店商品配送率达到了95%以上。
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启动以来,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采取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走以市场为导向、农家店建设与我市实际相结合,以效益为中心、企业长效发展与农牧民受益相结合的路子。利用国家扶持政策,初步建立了农村牧区新型流通网络格局,极大地改善了广大农牧民购物环境,提高了农村牧区商品流通质量和服务功能,实现了让农牧民群众方便消费、安全消费的初衷。试点企业与农家店连锁经营,统一配送保证了商品质量,使广大农民免受假冒伪劣商品的侵害;把传统的农村夫妻店改造为连锁超市后,销售额提高了,试点企业扩大了市场份额,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安排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了农民致富的途径,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真正成为政府得民心、企业得效益、农牧民得实惠的民生工程。
据了解,我市下一步农家店建设与改造的重点是大力向偏远乡镇和牧区推进,向林区林场、农垦系统农牧场各生产队推进,力争实现农家店在旗市区的覆盖率达到100%。(记者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