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关注“呼市8·25绑架案”:见呼市好车多起歹意
内蒙古新闻网  11-09-02 10:12 打印本页 来源: 通辽日报  
 

警察审问犯罪嫌疑人 记者刘磊摄影

  昨日上午,呼市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向媒体介绍了8·25绑架案3名嫌疑人作案动机。经调查,3人发现呼市好车很多,便想到跟踪制造追尾事故,绑架车主弄钱。

  见好车多起歹意

  呼市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范某某在内蒙古一家公司河北廊坊分公司任司机,8月4日来呼市出差。范曾经向朋友借钱放高利贷,由于一时要不回钱手头吃紧。来呼市后发现开好车的人很多,便打电话通知朋友张某和王某某二人到呼市。8月9日,张、王二人来到呼市后,3人购买了钢珠枪、头套和两把刀,盗窃了一个车牌,安在了范某某开的商务车上,开始选择绑架对象。

  警方调查中得知,选择绑架对象期间,3人曾经盯上过一名女司机,但没有找到作案时机。8月25日凌晨0时10分许,3人开商务车盯上一辆雷克萨斯570越野车,跟随到呼市大学东街东段与东二环十字路口时,雷克萨斯越野车停下等红灯。当时,张某开车,将商务车右侧甩到了雷克萨斯越野车上,造成追尾事故。事故发生后,雷克萨斯车车主张某某下车观察,3人表示去路旁协商赔偿,随后将车开到呼市东二环路边一广告牌下“协商”。

  范某某说:“当时张某和受害人下车协商,随后张某返回,表示可以动手,于是将张某某劫持到其车内,将其绑起。”

  劫持后,3人用安全带将张某某绑住,防止反抗,并将张某某左小腿刺伤。

  随后,范某某将他们所开的商务车开到一小区路旁后,3人驾驶受害人的车拉着受害人逃到乌兰察布市辉腾锡勒旅游区。据交代,范某某曾为单位旅游团开车到过这个旅游区,便想到在此处停留。

  索要赎金400万

  3人到达辉腾锡勒旅游区找到落脚地点,张某与王某某又带着受害人开车将范某某送到卓资县后,二人返回辉腾锡勒旅游区山林中。范某某到卓资县后,买了手机和卡,开始与张、王二人电话联系,后又花300元钱租车返回呼市。第二日还正常上班,开车接公司前往辉腾锡勒旅游的员工。

  8月25日8时许,人质张某某给妻子打电话,称自己被绑架,对方索要400万元赎金。

  据警方介绍,当时人质身上装有现金1万元,车内还有一些物品,银行卡内还有现金30万元。人质与3嫌犯商量,把车和这些财物一起给他们,要求放了他,3嫌犯没有答应。

  后警方审讯,范某某说,知道这辆车肯定开不走,当时想得到赎金后,将人杀害,烧毁车辆,然后逃走。

  8月26日凌晨3时,被劫持越野车在辉腾锡勒旅游区大东沟村附近出现,内蒙古公安厅刑警总队、呼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以及乌兰察布市警方开始围堵,张、王二人开车撞断五六棵松树后逃窜。

  昨日上午,范某某告诉记者,当时王某某给他打电话,说已被警方发现,到处都是警察,他就让王某某把车扔了,把人质放下逃跑。随后3人逃至廊坊市。

  警方调查后,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廊坊市。随后,由12人组成的3个抓捕小组赶到廊坊。

  呼市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介绍,8月28日中午,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赶到范某某家所在胡同口,刚准备进去时,范某某开车出来,车内还有其他人。当时车在行驶中,经向上级汇报,决定开始跟踪。由于范某某忘记带包,不一会,范某某开车返回。随即,警方用两辆车将范某某的车包围,范某某从胡同出来时,警方开始抓捕。

  警方从范某某车内司机座下找到一把作案用过的匕首。

  8月29日,张某和王某某回到廊坊,经过警方做工作,张某于当日自首。王某某已被警方锁定,正在抓捕中。

  绑架只因手头紧

  昨日上午,范某某面对记者采访,几次说到父母时均泣不成声。

  范某某工作5年,每月工资2500元左右。去年做饲料生意投资30万,赔了十几万。今年在游戏厅赌币时,输了1万元,手头缺钱。

  “我只愿意把好的消息告诉父母,赔钱的事情不想告诉他们,也没有向家里要钱。”范某某说。

  据了解,3人都是1988年出生,范某某是家中独生子,来自黑龙江大庆,父母一同跟随到廊坊生活。

  范某某说,张某和他是2004年在廊坊饭店打工认识的,当时是饭馆服务生,2008年两人再次见面。王某某和他是在廊坊的游戏厅认识。3人协商好绑架时,开始寻找好车,当时要找开好车的人下手,找100万以上的好车。

  记者问为何索要400万时,范某某说是为了迷惑警方,为了平分赃款,索要400万很有可能是4人作案,排除3人作案。

  “其实我知道肯定会被抓,一直很害怕,被抓时感觉给家人丢了很大的脸面。”范某某泪流满面。(记者邢占国)

[责任编辑 魏佩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