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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明灯”从此不再飞
 

  “孔明灯”又名“许愿灯”、“天灯”,属于明火,外焰温度高达300℃,且燃放升空后不易控制,直接威胁飞行器、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山林以及各类建筑物的安全。为了消除点放“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阿盟工商局严查“孔明灯”生产销售行为,全力为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网络、报刊杂志、传单等各类媒介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大力宣传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相关政策和燃放“孔明灯”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经营者和消费者充分认识到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倡导健康安全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积极配合“孔明灯”禁售禁放工作。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工作。阿盟工商局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采取果断措施,坚决禁止“孔明灯”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生产、销售“孔明灯”的各类市场主体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对流动贩卖“孔明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同时通过12315申诉举报平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切实杜绝盟内“孔明灯”生产销售行为。(白明兴)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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