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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建立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和评估体系
内蒙古新闻网  11-09-07 11:12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包头市建立了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和评估体系,对地区、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将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通报,并作为对旗县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表彰奖励、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这是包头市政府日前出台的《中小学素质教育规范》中明确提出的要求。

  据了解,包头市是在系统地梳理了制约本地区素质教育深入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原因的基础上,历时两年时间的调研,制定并出台了《中小学素质教育规范》,着力创建起本地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良好的行政体系和运行体系。

  调研中发现,政府对校长的任用没有和推行素质教育挂钩,对推进素质教育不利的地区没有制约机制,成为阻碍素质教育深入发展的重要原因。《规范》要求,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评价学生、教师、学校以及地区的唯一标准,要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各旗县都要建设具有综合功能的校外活动场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场所要免费或减免费用对中小学生开放,为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创造条件。

  此外,为促进各地区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包头市要求各级政府在资源配置中必须优先保障教育发展投入,在财政预算中将基础教育经费单列、优先落实;在安排各类建设中,优先安排校舍的标准化建设。(记者 牟 野 通讯员 郝文婷)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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