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阿拉善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额济纳旗公安局破获一起销售假冒伪劣种子案
内蒙古新闻网  11-09-09 12:45 打印本页 来源: 阿拉善日报  
 

  自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亮剑”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额济纳旗公安局经侦大队立足于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高度,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危害农民群众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犯罪,为人民群众及时挽回了经济损失。

  近日,额济纳旗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掌握足够证据后,破获一起涉嫌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的案件,为“亮剑”行动再添新功。

  2009年4月27日,额济纳旗巴彦桃来农场农民王某报称:2008年3月15日,其在王某处购买了四个品种共计30公斤的甜瓜籽种(种植面积133亩),种子接果成熟后,所结甜瓜果实与包装袋标注品种不符,且该甜瓜果实品种为市场滞销商品,造成报案人经济损失10万余元,请求查处。

  经初步调查,额济纳旗公安局经侦大队于2009年4月28日以王某涉嫌销售假冒伪劣种子案立案侦查,并开展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经公安机关历时两年的调查走访和证据固定,终于掌握了确凿证据。2011年8月4日,侦查人员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上网追逃,8月21日,在四川警方的大力协助下,犯罪嫌疑人王某落网,现已归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