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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检查我区环保工作
 

  9月5日至8日,国家环保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深入巴彦淖尔市和赤峰市,对我区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检查,9日上午,向自治区政府反馈了检查意见。

  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出席会议并听取反馈意见。

  检查组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区环保工作作出肯定:一、重金属污染防治得到迅速推进;二、环评影响评价制度得到有力执行,特别是在规划环评和战略环评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三、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治理开展有序;四、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扎实有力;五、出色完成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六、国务院9部委开展的环保专项行动已经全面展开。

  检查组同时也指出我区环保工作几点不足:一、部分地区产业结构失衡,发展模式单一,资源环境压力较大;二、环评把关不够严格,部分项目违规建设,“三同时”(环保设施与项目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执行尚有缺失;三、监管仍不到位,部分企业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现象时有发生;四、部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少数工业园区违法排污,给环境带来严重隐患;五、重金属污染防治仍有漏洞,危废处置中心运行不稳定,不少企业危废贮存处置不规范。

  检查组对我区环保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一、立足战略定位,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资源;二、切实强化管理,努力挖潜减排效能;三、发挥环评作用,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四、开发保护并重,加强矿山开采后的生态修复。(记者白江宏 通讯员杨爱群)

[责任编辑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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