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之初,若是提到中小学校周边的商机,最火的莫过于“小饭桌”了,尽管价格较之去年涨了不少,但生源不但不减反而暴增,部分重点学校附近的“小饭桌”更是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状况。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及生活节奏的加快,对于许多忙碌的双职工家庭来说,“小饭桌”的出现真可谓帮了他们的大忙,然而其存在的种种问题也犹如一块重石压在了父母的心头。
管理与收费不对等家长担心又无奈
家长把孩子放在“小饭桌”,最大的目的和心愿不仅是希望孩子吃得好,安全与卫生同样是他们最为忧心的重点。在走访中记者发现,大部分“小饭桌”不是没有营业执照,就是卫生条件不过关,部分“小饭桌”的条件十分简陋,甚至有的还能看到小猫、小狗等宠物的身影。提起“小饭桌”的安全问题,家住清泉街社区的王女士至今仍心有余悸,去年冬天她因工作需要不得不出差一个月,担心丈夫工作忙对孩子照顾不到,她就在学校附近物色了一家最贵的“小饭桌”给孩子报了名,一天丈夫在电话里告诉她孩子发高烧几天不见好转,后来她才知道孩子在发病前几天因为轻微中暑已经出现没有食欲的症状,而这一切并没有得到“小饭桌”经营者的重视,最终才导致其状态越来越糟糕,好在孩子最终并无大碍,王女士也就没有追究。
家庭式“小饭桌”家长放心邻居闹心
学校办的“小饭桌”在时间上要求较为严格,灵活性差,因此也滋生了数千家生意红火的家庭式“小饭桌”。相比起流动摊点和一些卫生条件较差的餐饮店,家庭“小饭桌”的卫生状况总体不错,为了吸引客源,加上家庭式操作,从业人员本身吃饭、睡觉和照看的学生都在一个空间,因此卫生状况也较好,受到了许多家长的一致好评。
这些个体办的“小饭桌”从业人员主要是退休老人、下岗职工以及教师组织,在管理上更具人性化,这令家长十分满意,但因其开办在居民楼内,存在严重扰民现象,而经常遭到居民投诉,本报也曾多次接到过反映居民楼内“小饭桌”扰民的投诉热线,“去年底,我们三楼一家住户把屋子重新改造了一番开办了‘小饭桌’,说是要为附近学校无法回家的孩子提供中、晚餐并进行学习辅导,刚开始我们还觉得这是件益民的好事儿呢,可是后来,一些孩子吃完午饭并不休息,嬉闹声、搬动桌椅声没完没了,都是些孩子们,不让他们玩儿吧也实在不忍心,可是吵得我们根本没法午休了。”家住附中东巷的廖先生无奈地说。
“小饭桌”规范待时日家长要有风险意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多年来,“小饭桌”一直游离于监管之外,虽然这一现状已引起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但这种无监管状态仍在持续,很多没有取得任何证件或者证件不全的“小饭桌”也在照常经营。除了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来减轻家长的后顾之忧外,家长们在选择“小饭桌”时也应当谨慎,一定要自己实地考察切莫只凭口碑传言,要有合同等条款制约并明确责、权、利,这样一旦发生问题也好便于维权。 (记者 武子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