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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质监局提出“质量月”活动具体要求
内蒙古新闻网  11-09-16 09:48 打印本页 来源: 乌海日报  
 

  为全面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等10部委印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和自治区质监局印发的《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11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精神,近日,乌海市质监局提出了具体要求。

  乌海市质监局要求三区质监部门、各科室、各技术机构要全面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形成共识,增强质量强国、质量兴区、质量兴市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研究各项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科学谋划,分别制定和细化各自的目标,确保“质量月”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推动全市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乌海市质监局要求全系统积极开展以“心系质量安全,共创美好生活”为主旋律的宣传活动,在宣传中找准切入点,对准宣传对象,瞄准宣传载体,开辟宣传阵地,形成声势浩大、内容丰富多彩的宣传阵势;突出重点,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黑窝点、无证生产、非法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开展“诚信经商”活动,重点对集贸市场、卫生医疗机构、重点企业等强制检定计器具进行检查;开展“和谐家苑”行动,积极深入社区和电梯使用单位走访,宣传《乌海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责任。 (东方)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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