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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荣获自治区双拥模范城(旗县)称号
内蒙古新闻网  11-09-16 10:18 打印本页 来源: 巴彦淖尔日报  
 

  近日,在呼和浩特举行的全区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大会上,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乌拉特中旗、杭锦后旗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内蒙古军区命名为“自治区双拥模范城(旗县)”,实现了我市争创自治区双拥模范城“二连冠”的目标。

  市委常委、副市长、双拥领导小组副组长韦亚力,市委常委、军分区政委王孝国参加表彰大会。

  表彰大会上,市公交公司、市民政局和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被授予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和乌拉特后旗边防大队被授予自治区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市委常委、副市长、双拥领导小组副组长韦亚力等被授予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武警巴彦淖尔市支队支队长张贵斌等被授予自治区拥政爱民模范。

  近年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双拥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创建全国、全区双拥模范城作为双拥工作的重点,以“拥军优属解难题,拥政爱民促和谐”为核心,以“物质拥军、政策拥军、科技拥军、文化拥军”为主线,在建强组织上下功夫,使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张敏)

[责任编辑 王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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