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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入刑,依然有人不守法!
内蒙古新闻网  11-09-19 10:02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按照新的《刑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酒后驾车和醉酒驾驶将受到严惩。记者了解到,现在酒后开车的人是日趋减少了。但是,依然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9月15日当天,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就收押了3位因为酒驾而被判处拘役的男子。当日,记者在该所见到了其中的两位。也许他们的亲身经历能给有着同样心理的酒后开车之人予以警示。

  一天喝了1斤多白酒

  9月15日上午,当记者见到李先生时,他有些为难。想接受记者采访,但是又不想让记者把他的名字写出来,“这毕竟是件丢人的事情。”李先生说。在记者保证不把他的名字公布在报纸上时,他才语重心长地与记者聊起了醉驾的经过。

  李先生今年49岁,在呼和浩特市经营着一家饭店,收入颇丰。“没发生这事儿之前,我知道酒驾入刑这件事情,但是没当回事儿。总觉得只不过是喝了点酒,没撞人,也没出事儿,给点钱就可以了。”抱着这样的想法,李先生和一帮朋友总是一周聚会五六次,次次离不开酒。

  8月12日中午,李先生和两位朋友喝了3瓶白酒。之后,他开始睡觉,18时醒来后,依然感觉脑袋昏沉沉的。但是,到了21时许,他又接着喝了两小杯白酒。8月12日一天李先生就喝了1斤多白酒。他说,本来想回家睡觉,但是回到家后,在酒精的刺激下,一点儿睡意都没有,就开车出去兜风。

  李先生说,他的驾龄17年,技术不错,平时开车很稳当。当天,他开车从公主府行驶到了零公里处。此时,路上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在横穿马路。男的在前边走,女的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后边跟着。

  李先生说,遇到有人横穿马路的事情要是在平时,对他来说根本就不是什么事儿。关键是他喝多了,判断不准确。当他看见这两个人时,距离他们有40多米。于是,他点了刹车。但是,在酒精的作用下,刹车点轻了,车速依然很快。这时,车子距离这两人只有4~5米了,李先生再次点了刹车。他说:“这要在平时不喝酒的情况下,当时就会把刹车点死或者向旁边打方向盘。但是,因为喝多了,判断不是很敏捷,认为点点就可以了,结果没有点到位,我的汽车一下子将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子撞倒在地。”

  随着女子倒地,李先生的车也停住了,他赶紧走下了车。李先生看到,女子的胳膊肘被蹭伤了。他不停地向这两人说着好话。可是,男子执意要报警。此时,李先生才明白,钱在此时失去了作用,并突然间明白了自己下一步面临的将是什么后果。

  赶来的交警把李先生和这两人带到了交警队。交警给李先生进行了酒精含量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80mg/100ml,属醉驾。“尽管我当时的神智还算清醒,但是酒后开车真是不应该。”说到这里,李先生显得很后悔。

  接下来,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受伤女子经过法医鉴定所受伤为轻伤。在民事赔偿方面,经过私下协商,李先生赔了对方各种费用1.8万多元。在刑事方面,因为李先生的行为触犯了我国今年5月1日起实行的《刑法》里面的危险驾驶罪,他一下子从一个体面人变成了一个犯罪嫌疑人。李先生对记者说:“要是我不喝酒就好了,也不至于有这样的结局。”

  内蒙古宏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艾国平说:“酒驾入刑前,如果受伤女子真如李先生所称只是胳膊肘蹭伤了,别无大碍,他最多赔对方800~1000元就可以了。李先生本人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这一切发生在酒驾入刑后。李先生痛心疾首地说:“酒驾入刑刚开始实施时我就知道了,可是我没有当回事儿。现在才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不仅赔钱、面临刑责,在被测出酒精含量超标后,李先生的驾照也当即被交警部门吊销,并且责令他5年之内不准开车。

  8月28日,新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先生拘役1个月。随后,他在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执行判决。

  一大壶啤酒改变命运

  和李先生因为相同原因来到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执行判决的,还有30岁的孙先生。

  6月28日22时30分许,孙先生和2个朋友在喝了3大壶啤酒后,他开车把2个朋友一一送回了家。之后,他开车准备回自己的家。当走到军区招待所十字路口时,遇上了夜查的交警。吹气测出他喝酒后,孙先生被交警带到医院进行验血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40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之后他的驾照也当即被交警部门吊销,并且责令他5年之内不准开车。

  孙先生说:“我平时酒量不错,当天认为自己仅喝了一大壶啤酒,还能自我控制,不会出现撞人、撞车等严重现象,就没太在意。”

  但是,当达到醉酒标准的数字被测出来后,他当即就慌了,知道自己将面临拘役,但是一切都晚了。

  7月31日,新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孙先生拘役2个月。

  相同感悟:喝酒别开车

  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里,李先生和孙先生一致的感受是“自由太重要了。”李先生感觉自己的压力很大。“虽然是因为酒驾来到看守所,可是,这也是法律。有了这么一次经历,也可以说明我不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挺丢人的。”李先生面色沉重地说。

  而孙先生说,他进来后,想方设法瞒着单位,不敢让领导和同事知道这件事情。

  知道他们被拘役的,只有平时一起喝酒的朋友。李先生说,自从朋友知道了他的事情后,聚会也减少了,而且都不喝酒了。孙先生说:“我的朋友因为我的事情都把酒戒了。我的经历既教育了自己也教育了别人。我开车时父母经常叮嘱我不要喝酒,现在想来,如果早听父母的话就对了。”

  采访结束时,两人都不约而同地说了同一句话:“开车别喝酒,喝酒别开车。”(记者 高瑞锋 通讯员 卢爱成)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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