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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危房改造工程让困难群众笑开颜
内蒙古新闻网  11-09-19 15:55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7月20日,突泉县突泉镇黎明村贫困户李玉喜从土坯危房搬进了宽敞明亮的砖房,住进了梦寐以求的新居。因为家庭贫困,李玉喜一家一直居住在破旧的土坯危房里。今年,他家得到了政府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建起了三间砖房,一家人乐呵呵地住进了新房。

  为了尽快让广大农村困难群众住上新居,2009年,突泉县启动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并把此项工程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抓紧抓实。该县通过把握政策导向、质量监督、审批程序和资金发放五个关口,切实解决了贫困农民的住房问题。

  把握政策导向关。危房改造政策是面向农村最贫困、最需要的人群,在确定户数时,该县要求一定要把握不能将指标分配到富裕户手中,同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改造房屋面积的控制,保证房屋面积最大不能超过60平方米。

  把好质量监督关。突泉县对各乡镇危房改造农户实行包保责任制,要求乡镇、村干部责任到人、包保到户。同时,加强对已开工项目的施工作业管理,施工过程中,由项目实施监督单位派出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分组按比例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帮助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促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把好审批程序关。严格按照“农户申请—危房鉴定—村名代表大会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村乡公示—县级公示—农户建房验收合格—发放资金”的危房改造程序进行,进一步完善建档资料,切实做到农村危房工程数据库报表信息准确、报送及时。并对抽查中操作不规范的乡镇,坚决不予审批,直至整改合格后审批,保证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把好资金发放关。危房改造资金采用项目与资金分隔的方式进行,由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由该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发放工作,采取财政至乡镇,乡镇至农户的发放模式,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截至目前,该县共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713.6万元,先后为4000户贫困村民实施危房改造,圆了他们的“新居梦”。(驻站记者柴丽通讯员海燕)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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