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了解到,该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改变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状况。
据介绍,该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审核批准的业务范围、办报办刊宗旨,核定出版单位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不具备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一律不得安排中小学教辅材料选题,不得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中小学教辅材料应优先选择经国家认定的绿色出版物印刷复制企业进行印刷复制。该通知强调,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批准的发行企业发行,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活动。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发行站、工作站必须依法予以取缔。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委托不具有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代理发行销售中小学教辅材料,严禁出版发行单位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老师进行地下交易和一切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在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或向中小学生和家长统一征订、搭售教辅材料。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要在每年春季和秋季,组织对本地市场上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装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规定和标准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自治区出版单位出版的,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停止出版发行、全部召回销毁,并对有关单位给予警告处理,对问题严重的给予限期停业整顿处理或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彻底改变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状况。各盟市新闻出版局要立即组织对本地区2010年以来,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刷复制和发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深入整改。(记者 丁利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