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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成立 公布举报电话
内蒙古新闻网  11-09-22 17:54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内蒙古自治区火灾隐患举报投拆受理中心成立

  本网呼和浩特讯  9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成立内蒙古自治区火灾隐患举报投拆受理中心,并公布内蒙古火灾隐患投拆举报电话0471-5227000。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首次成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把12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列入举报范围。其中包括:未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拦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在公众聚集场所的营业、使用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剧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的;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以及其他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社会各届和广大群众一旦发现火灾隐患可拨打举报电话:0471-5227000进行举报,公安消防机构监督人员将会及时进行受理、登记,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核查举报内容,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有效举报火灾隐情的群众进行奖励。

  内蒙古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中心,通过设立火灾隐患举报投拆电话、制定举报投拆奖励制度,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关心消防工作、参与消防工作的主动和热情,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通过建立火灾隐患情报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公安消防机构和专业部门相结合的火灾隐患情报信息采集模式,落实火灾隐患和分析、总结、研判、通报工作制度,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排查整治科学决策水平,全面提升内蒙古消防监督机构成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内蒙古新闻网 赵静)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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