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通报指出,将于10月上中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的通报,此次督查将由地方各级安委会组织,督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开展隐患大排查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情况,重点抽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及消防等行业(领域)。
此次督查的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情况;针对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部署和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情况。
此次督查还将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部署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督查还将落实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较大事故、瞒报谎报事故跟踪督办制度各项要求,进行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以及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情况。
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坚持政府督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国务院安委办将对部分重点省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记者朱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