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科教文卫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呼和浩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10月13日开始
内蒙古新闻网  11-10-12 09:36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为规范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管理,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提高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素质,保障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呼和浩特市运管局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分局将于本月13日开始对持有呼和浩特市地区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进行一年一度的继续教育培训。

  本次培训以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为主要培训内容,注重加强从业人员的思想文明、服务文明、车容文明、仪表文明、行车文明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减少乘车纠纷和投诉。按照新修订的《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从业资格证要定期审验,持有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要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从业资格证未经定期审验自行失效。请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及时与所属公司联系,避免发生漏检情况。(记者 刘 睿 通讯员 孙燕俊)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少先队千人鼓号大赛
河套灌区玉米喜获...
寒露到 雾来报
火红的日子过起来
额济纳金秋胡杨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塞北秋收忙
乔布斯死因公布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2011高考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