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人的院落之间砌一堵墙、安个栅栏作为界限,这事儿听起来似乎合情合理。然而,阿拉善左旗的两家人因为这个界限却反目成仇,并且大打出手,这究竟是为什么?事情的背后又暗藏哪些故事?记者进行了调查。
尹成亮的脾被打坏
10月10日,本报记者接到举报称,8月6日,阿拉善盟环保局原址内发生血案,其中涉及40多人,导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然而,事情过去两个多月了,犯罪嫌疑人仍然没有得到法律的制裁。接到举报后,记者随即赶赴阿拉善左旗了解情况。在冲突中受重伤的尹成亮对记者说:“8月6日中午,我突然听到‘轰’地一声,随即看到我们刚砌好的墙被推倒了,墙后冲出40多人准备继续推墙。见此情形,我与其他3个工友想要阻止,有人用锹把打了我的左腰,当时我就晕了过去。现在,我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两个多月了,希望公安部门能快些严惩凶手。”
记者了解到,阿拉善盟中心医院为其出具的诊断结果为:因外伤造成脾破裂。目前,尹成亮的脾已经被摘除。记者看到,9月2日,阿拉善左旗公安局曾下过《鉴定结论通知书》,具体内容为:我局指派/聘请有关人员对尹成亮左腰背部损伤情况进行了伤情鉴定,鉴定结论是左腰背部损伤情况构成重伤。
因门洞反目成仇
10月13日中午,本报记者来到事发现场——阿拉善盟环保局原址进行采访,记者看到,该楼已经成了丽人医院,该楼南侧有一个宽3.6米的门洞。从门洞进入楼后面的院内,院子西侧两面分别长约5米的砖墙均倒塌在地,地面上散落着红砖,院内一片狼藉。记者了解到,该楼目前归一名叫李有珍的商人所有,而尹成亮就是为其砌墙的工人。
当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李有珍之子李守杰,他说:“我家西侧的邻居叫刘春梅,原本她家院落有3个出入口,后来她自己把3个出入口均堵死,并改建成了房屋进行出租。这样一来,出入她家院内的人只能从我家的门洞走。因此,我在两家院落之间砌墙为界,谁知墙刚刚砌好,刘春梅的儿子翟鑫鹏领着一帮人来将墙推倒,并打伤了工人。”记者随后又与刘春梅的丈夫翟彦奎取得了联系,他说:“国土部门办了两个证,我们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标明原环保局楼下的通道是公共通道,所以我们可以走。我认为,阿拉善左旗国土资源局没有办证资格,我们是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给办的证。”
记者从李守杰提供的楼房的相关手续上看到,2010年1月,李有珍与阿拉善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盟呈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签订了《国有资产转让协议》,有偿取得了阿拉善盟环保局环境综合监测楼及其土地使用权;2010年8月10日,阿拉善盟城镇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李有珍受让的土地为商业用地,并用坐标划定了《用地红线范围》;2011年3月2日,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为李有珍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11年4月8日,阿拉善左旗房屋管理局为李有珍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
刚发的证件就要注销
2011年3月2日,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为李有珍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然而,在案件发生之后不久,李有珍却意外收到了阿拉善左旗国土资源局发来的听证会《通知》,让他惊讶的是,听证会的内容是要将自己所购房屋南侧的门洞确定为公用通道,并将自己现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条件注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通道要成了公用的,土地也就成了公用的,那么所谓的‘公用通道’上的3层楼房岂不都成了‘空中楼阁’了?”李守杰气愤地说。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 10月14日上午,记者以群众的身份旁听了在阿拉善左旗国土资源局召开的听证会。听证会期间,记者注意到,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听证会不应设听证代表席位,更不应该把案件的对方当事人作为听证代表来参加听证。然而,环保部门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相关人员均在听证会上以听证代表出席。另外,按照《物权法》、《土地登记办法》中规定,阿拉善左旗国土资源局应当向申请人出示刘春梅的举报材料、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2003年10月24日为阿拉善盟建设局颁发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阿拉善盟环保局《关于原阿拉善盟环保局与建设局公用道设定情况有关问题的复函》(阿环函201128号)等证据,令人不解的是,直至听证会议结束,李有珍的代理律师也没有看到原件,更没有获得复印件。听证会后,记者随即要求采访阿拉善左旗国土局听证员和阿拉善盟城乡建设局听证代表,但均被拒绝。
记者通过调查得知,李有珍购买该宗房地产时,《评估报告》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并没有公用通道。而且,在所谓的公用通道上还有平房两间,这两间平房建设在上个世纪80年代,比楼房还早,且有《房屋所有权证》,这两间房也一并作价卖给了李有珍。李守杰说:“我想不通,阿左旗国土资源局所谓的公用通道上为什么会有平房?”
打人者中有3名公职人员
采访中许多读者表示,无论如何,人被打伤已经成为事实,两个多月过去了,案件目前进展如何呢?
10月15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阿拉善左旗公安局额鲁特路派出所所长付强。他告诉记者:“本案涉及主要嫌疑人6名,其中5人取保候审,1人逮捕,其他人只是参与了推墙。目前,5名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均在控制范围内,其中确定翟鑫鹏、徐鹏程、潘岩3人为在编公职人员。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并且已经向检察院移送了案件。”当记者提出确定3人的具体姓名以及工作单位时,付强表示,一时记不清楚了。
作为李有珍的代理律师,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郭茂则表示:“首先,翟鑫鹏等3人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其聚众故意伤害他人并致人重伤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故意伤害罪,且情节比较恶劣,依法应予以严惩。另外,国土资源部门拟更正李有珍《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行政决定证据不足,违反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