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2011年征兵宣传活动在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举行。今年的征兵工作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刘志刚、内蒙古军区副司令海力斯、内蒙古军区副政委周宝莹出席。
从今年起,新入伍的城镇兵、农村兵都有了优待金和退役金,且建立了自然增长机制。优待金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发放,标准每年不低于各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部队发放退役金的基础上,由入伍所在旗县(市、区)政府发给退役补助金,标准为:城镇退役士兵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农村退役士兵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应征入伍的在校及毕业大学生优待金和退役补助金按照户口所在地城镇义务兵标准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发放。
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我区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六项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教师特岗、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在全区范围内逐步扩大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录退役士兵所占比例,对参加基层政法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
在对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继续实行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学费补偿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基础上,今年国家又出台新政策,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也实行同等额度的学费补偿和复学学费资助。
女青年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截止时间为11月5日。对于网上初审合格者,按照自治区征兵办《女兵综合素质考评办法》择优审定批准入伍。(记者 赵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