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老人习惯去养老服务机构养老,而这些养老机构的收费问题也备受关注。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方针,提高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社会福利院的医疗、康复和生活服务设施,更好地为收养、寄养人员服务。近日,二连市发改委根据成本监审结果,结合二连市居民生活水平和周边盟市自费寄养服务收费情况,对二连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自费寄养服务收费进行调整。
调整后收费项目及标准为:床位费。单间550元/人.月、双人间400元/人.月、套间1200元/人.月,含房租、水电暖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等费用;护理费。按护理内容分为三级,收费标准为:三级护理(自理)300元/人.月、二级护理(半自理)600元/人.月、一级护理(不能自理) 1500元/人.月;伙食费在自愿的前提下按实收取,实行多退少补,注重老人膳食结构,定期公布伙食开支情况。此外要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为自费收养人员提供服务,应尊重本人意愿,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调整后的服务收费及标准从11月1日起执行,试运行年。
新建二连浩特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现位于城市西区,2010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建筑规模为占地面积1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15平方米。该中心共有可入住房间69间,容纳135人(其中标间为57间,每间住2人,可入住114人,套间9间,每间住2人,可住18人,单间3间,每间可住1人)标间建筑面积25平方米、套间建筑面积50平方米、单间建筑面积15平方米,房间内安装了有线电视、呼叫器、宽带接口、电话、电热水器,房间内均内置卫生间,24小时提供热水。房间结构和各种设施功能完全体现了现代生活的需求。目前该中心已入住人员五保户和社会养老12人,其中,五保户有5人,社会养老7人(3人为三级护理, 2人为二级护理,2人一级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