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实用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川羚定喘胶囊丸”等假药曝光
内蒙古新闻网  11-11-14 10:35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昨日,记者了解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川羚定喘胶囊丸”等6种假药。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公众,应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购买药品。

  1、产品名称:“川羚定喘胶囊丸”,标签标示国家申请专利号:98106800.6,未标示生产厂家、批准文号、规格、批号。

  2、产品名称:“康复关节炎胶丸”,标签标示国家申请专利号:98106800.6,未标示生产厂家、批准文号、规格、批号。

  3、产品名称:“风湿骨痛胶囊”,标示生产企业:“河南省新光制药厂”,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0562”,规格:400mg×100粒。

  4、产品名称:“秘特灵”,标示生产企业:“河南广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2638”,规格:0.4g×100粒。

  5、产品名称:“喘必治胶囊”,标示生产企业:“鲁·龙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标示批准文号:“辽卫药制字2001DJ-129号”,规格:400mg×100粒。

  6、产品名称:“刘氏康复关节炎胶丸”,未标示生产企业、批准文号,规格:390mg×100粒。

  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患者不要购买上述产品,避免贻误诊治,危害身体健康。同时,提醒患者去正规有资质的药店或医疗机构购买药品;公众如需查询药品是否经过批准注册,可进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看。(记者甄海霞)

[责任编辑 魏佩 ]

今秋农民卖粮忙
“五七工”晚年生...
女子协警队正式上岗
“蒙古国商品展销...
达茂马铃薯远销东...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玉米丰收价不低
日本最新机器人亮相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2011高考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