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斯特恩宣布劳资双方达成了新的协议之后大约两天,有媒体曝出了这次谈判内容的全文资料,这份资料以11月11日的所谓“最后通牒”最为基础,在关键问题上作出了一些修改。
下面就是这篇资料的全文翻译:
协议条款概述:(2011年11月26日)
第一部分:关于篮球相关收入(BRI)分配
一,每个赛季球员和球队之间按照50%-50%的原则进行分配BRI,并且:
1,如果BRI超过规定值的话,球员的分成比例将会更多,如果BRI低于规定值的话,球员的分成比例将会更少。需要特意说明的是:如果BRI升高的话,球员工会将会分享到BRI增加值的60.5%,如果BRI降低的话,球员工会也会相应的减少60.5%。
2,球员每个赛季的分成比例不能低于49%,也不能高于51%。
二,在新协议的第一年,球员们将会固定的得到BRI的51.15%(不升高或者降低)。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该协议,并且在12月25日开始新赛季的话,那些有合同在身的球员可以按比例得到合同总价值66/82的薪水。
(译者解读:与工会拒绝的最后通牒相比,这次有两处改动,一个是将增加值的分成比例从上次的57%提高到了60.5%,一个是将首年的分成比例固定在了51.15%,而上次未特意点名可以视为50%,这是资方的两个让步。在之前亨特的备忘录中,首年的比例一直四舍五入为51.2%,不过确实数据仅为51.15%。)
第二部分:工资帽和奢侈税体系:
一,和2005年的劳资协议一样,依然使用一个软工资帽体系。
二,和2005年的劳资协议相同,工资帽和奢侈税的设定依然与预期托管金水平相关(托管金等于BRI的50%去除掉福利之后除以30)。新协议的前两个赛季,工资帽和奢侈税水平不低于2010-11赛季的水平。
(译者解读:软工资帽就是可以超越的工资帽,但是超越后需要承受更大的负担,硬工资帽就是绝对不能超越的工资帽。前两个赛季的工资帽和奢侈税不低于2010-11赛季是一个聪明的做法,可以让球员更容易接受。)
三,除了以下情况之外,工资帽特例和2005年的劳资协议相同:
1,非奢侈税球队中产特例:在第一年和第二年设定为500万美元,此后每年增长3%,合同最长可以为4年,每年都可以使用。
2,支付奢侈税球队中产特例:第一年设定为300万美元,此后每年增加3%,合同最长可以为3年,可以每年使用。
(译者解读:以上两条规定与上一版的规定相比,对于中产特例的年薪和长度都有一定的压缩,并且奢侈税球队的压缩更加严重。上个赛季所有球队的中产都是580万美元签约5年。这可以看做是联盟限制豪门烧钱的方法之一。)
3,拥有空间球队的中产特例:这是一个新的特例,使用范围是那些拥有薪水空间的球队(他们无法得到非奢侈税球队中产特例和双年特例)。这个特例允许球队在使用完空间之后还可以签下一名或者多名球员,但是首年薪水总额不得超过250万美元,合同年薪不得超过2年。特例的薪水额每年递增3%。
(译者解读:这是新协议新增加的一条,可以看做是鼓励低薪球队花钱的方法。)
4,双年特例:只有非奢侈税球队可以使用。在第一年金额设定为190万美元,此后每年递增3%。特例不能连续两年使用,合同最长年限为2年。(和2005版协议相同)。
(译者解读:新协议将双年特例规定为只有非奢侈税球队可以使用,这也是限制烧钱的方法。)
5,伤病球员特例:该特例的数额取该伤病球员薪水的一半和非奢侈税球队中产特例中较小的一个。合同最长为1年。该特例适用范围为替代那些遭受赛季报销式伤病的球员。(与2005版协议相同)。
(译者解读:这条规定与老协议相比有了很大的更改,虽然金额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合同最长只能够签约1年,而原来的是可以签约5年的,比如说阿里扎。不过这更加合理,因为球员受伤一般都是一年,再长的话就会倾向于退役了,所以利用这条规则签约5年显得过分了点。)
6,交易球员特例:对于非奢侈税球队,该特例允许他们交易后所得到的球员薪水或者薪水总额低于以下两个数值中较小的一个:a送出球员工资总额的150%加上10万美元,b送出球员合同总额加上500万美元。(该规定的前提是交易后球队不能超过奢侈税。)
对于奢侈税球队,该特例允许他们交易后得到球员的薪水或者薪水总额低于送出球员薪水总额的125%加上10万美元(和2005年协议相同)。
除了先签后换之外,取消基础年球员条款(BYC)。在1月15日之前,禁止交易那些即将成为BYC的球员。对于BYC球员的规定和2005版协议相同。
(译者解读:这是两个部分的内容,一个是关于交易的薪水配平的,在非奢侈税球队的配平范围从原来的125%+10提高到了150%+10或者100%+500万,这样让交易更加容易一些了。同时取消了除先签后换外的BYC球员,这也让我们来畅想交易的时候少了很多限制。)
四,在新协议的第一年和第二年,球队最少工资额为工资帽的85%,从第三年开始,该数值上升为90%。
(译者解读:在大幅度控制球队烧钱的同时,新规则还强制球队开始花钱,所以从此以后球队之间的薪水总额差距会明显降低。)
五,在新协议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奢侈税征收方案为奢侈税线上按照1:1征收。(和2005版协议相同)。
六,从新协议的第三年开始,奢侈税线以上金额的征收办法按照下面实行:
0-500万美元按照1.5:1征收,500-1000万美元按照1.75:1征收,1000-1500万美元按照2.5:1征收,1500-2000万美元按照3.25:1征收。
每增加500万美元,征收比例将增加0.5,举例来说,如果球队工资总额超过奢侈税2000-2500万美元的话,那么征收比例将会是3.75:1.
如果一个球队在任意5个赛季中的4个赛季支付奢侈税的话(从2011-12赛季开始计算),那么将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一美元。举例来说,如果该球队超过奢侈税500-1000万美元的话,将会执行2.75:1的征收标准,而不是原来的1.75:1.
(译者解读:这是限制豪门烧钱的最大举措,按照这个规则,此前动辄能够达到上亿美元薪水的球队将很难存在了,因为仅仅奢侈税的征收都会让他们头疼不已。这条规则给了两年的缓冲期,有利于球队调整阵容。)
七,每个赛季奢侈税最多有50%可以直接分发给没有支付奢侈税的球队。
八,一个球队在任何赛季中,如果使用了非奢侈税中产特例或者双年特例,或者在新协议的第三年之后使用了先签后换规则的话,那么在此后的任何时间都不能超过奢侈税400万美元以上。
(译者解读:这属于保驾护航的规则,也就是说确保之前的非奢侈税球队中产特例等没有漏洞可钻。)
第三部分:保证金和契约税
NBA保证球员们的BRI分成比例。如果任何赛季中球员工资和福利低于规定的BRI分成比例的话,差值部分将会通过NBA交付给球员工会,用于分发给该赛季所有处于球队大名单上的球员,这些基础比例由球员工会来决定。
每个赛季将会有10%的契约税进行托管。
如果这10%的托管金无法填补球员功罪和福利对于规定BRI分成比例的超支的话,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会从新成立的福利池中支取,该福利池为BRI的1%。(具体详见第15条)。
双方同意成立一个体制,在需要的情况下每年都调整工资帽和奢侈税的水平,以确保规定的BRI分成比例不会被超支。
双方也同意如果在联盟收入显著下降的情况下,准备好保护NBA。
(译者解读:这些也都是保驾护航的规则,不用过分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