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内蒙古将进一步加大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倾斜力度,其中:服务基层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区外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分,区内院校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报考专升本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2012年,我区将继续组织实施6项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计划,并适当增加招募规模,优先招募农村牧区家庭、困难家庭、蒙授毕业生;大力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服务岗位,特别是要多渠道开发乡镇社区服务窗口、直接为城乡居民服务等公益性岗位;不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通过购买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等方式,促进社会公共服务组织发展,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自治区本级、盟市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将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全区公务员考录、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都要拿出一定比例名额,招收服务基层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名不受本地户籍限制,专业、学历可适当放宽,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全区选调优秀大学生到苏木乡镇工作,每年要拿出不低于50%的名额;凡在自治区落实了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期限计入工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政府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代理服务。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旗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3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高定1~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2级。(记者高 佳通讯员李虹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