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岁长年患病的李洪树,于去年底带着女儿搬进了落成不久的廉租房。在此之前,父女俩一直租住在城乡结合部一间不到20平方米的瓦房内。说起分得的廉租房,他显得很激动,“40多平方米的房子,一年租金才500多元,既便宜又宽敞,我真是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有这样的福气。”
2008年以来,为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农村贫困家庭房屋安全问题,松山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快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越来越多像李洪树一样家境贫寒、居无定所的人住进了明亮温暖的新房。
2008年至2010年,松山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共投入资金12.42亿元,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7219套,其中廉租住房822套、经济适用房587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4160套、农村危旧房改造1650套,总建筑面积63.59万平方米,目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4089套,建筑面积33.23万平方米。
2011年,上级下达松山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2588套,其中廉租住房522套、公共廉租住房200套、经济适用房36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571户(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35户(套)、农村危旧房改造900户(套),按照自治区要求,均已于今年9月开工建设,目前已有1295套全部竣工并陆续交付使用。
让低收入困难家庭有房可住,让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有房可租,让棚户区及农村危旧房屋旧貌换新颜,松山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正在实现从“居者忧其屋”到“居者有其屋”的转变,愈来愈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正在感受到安居的幸福。
搬掉“大山”,打破瓶颈。针对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土地、资金两大难题,松山区切实执行国家、自治区、赤峰市相关的通知要求,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保障机制,严格土地供应时序,优先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强制执行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同时提取土地出让金的5%用于廉租房建设,并搭建了保障住房建设融资平台,有效解决了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扎紧“篱笆”,加强监管。该区积极完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住房对象的认定条件及申请、审核、发放、退出制度,所有建设项目都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报建和监理,严格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档案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备案制,有力保障了项目建设主体、套型标准、工程质量均符合规定标准。
在住房分配上,松山区制定了详细完备的住房分配办法,实施了“两级公示、三级审核”制度。在分配过程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采用公证员公证、电脑摇号系统公开摇号的方式对保障性住房进行分配,从而确保了住房分配的公开、公正、公平。(驻站记者杨丛坡 通讯员贺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