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鄂尔多斯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鄂尔多斯市三项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内蒙古新闻网  11-12-29 11:14 打印本页 来源: 鄂尔多斯日报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纪委从建立健全机制入手,切实明确责任、强化检查,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做到抓全局、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同志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监察组织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形成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责任机制,充分发挥旗区纪委作用,每年年初都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制明确了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和工作措施,每位领导干部还就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进行廉政承诺,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到基层单位,以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建立检查机制,切实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每年都组成考核组,采取听、评、谈、看、访的方式对全市各旗区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为全市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将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全部记录在案,为干部奖惩、任用提供了翔实、充分的依据。(冀平)

[责任编辑 魏佩 ]

战严寒保工期
关爱环卫工人
文化进社区
“两节”鲜花送祝福
警营里的冰雪王国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零下42度景观
春运客运员“炼”成记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2011高考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