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尔多斯市纪委从建立健全机制入手,切实明确责任、强化检查,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做到抓全局、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同志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监察组织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形成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责任机制,充分发挥旗区纪委作用,每年年初都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制明确了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和工作措施,每位领导干部还就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进行廉政承诺,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到基层单位,以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建立检查机制,切实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每年都组成考核组,采取听、评、谈、看、访的方式对全市各旗区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为全市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将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全部记录在案,为干部奖惩、任用提供了翔实、充分的依据。(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