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以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对被告人李某某等4人进行宣判,4名被告一审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1年零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1万到3万元罚金。
判决书称,2011年2月,张三林将一份攻击伊利集团的匿名虚假材料交给被告人李某某,请其帮忙发布,并许以利益承诺。之后,李某某找到被告人张海军,承诺给其5万元酬劳并把有关网站业务交给张海军开发。之后,张海军又以5万元的酬劳和允许技术入股的方式参与网站开发为诱惑,让被告人周讯将虚假材料发到网络上,周讯又以3000元雇被告人姜林(1999年因抢劫罪被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将这些虚假材料在网络上散播,并且姜林再次对虚假材料进行了策划,把原先的匿名材料变为“张三林实名网络举报”,又以“张三林”的名义编撰出一篇题为《内幕惨不忍睹:伊利被这样掏空》的文章发布到网上。2011年6月13日,虚假材料在互联网上迅速、广泛散播,引发投资者恐慌性抛盘,伊利股票在55分钟内由涨停变为跌停,导致该企业及其投资者遭受了巨大损失。伊利集团随即报案。
经审理查明,这份所谓的“材料”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法院复核证明纯属捏造。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某等4人故意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构成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记者 王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