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编造虚假信息网络攻击伊利案宣判
 

  1月17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以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对被告人李某某等4人进行宣判,4名被告一审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1年零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1万到3万元罚金。

  判决书称,2011年2月,张三林将一份攻击伊利集团的匿名虚假材料交给被告人李某某,请其帮忙发布,并许以利益承诺。之后,李某某找到被告人张海军,承诺给其5万元酬劳并把有关网站业务交给张海军开发。之后,张海军又以5万元的酬劳和允许技术入股的方式参与网站开发为诱惑,让被告人周讯将虚假材料发到网络上,周讯又以3000元雇被告人姜林(1999年因抢劫罪被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将这些虚假材料在网络上散播,并且姜林再次对虚假材料进行了策划,把原先的匿名材料变为“张三林实名网络举报”,又以“张三林”的名义编撰出一篇题为《内幕惨不忍睹:伊利被这样掏空》的文章发布到网上。2011年6月13日,虚假材料在互联网上迅速、广泛散播,引发投资者恐慌性抛盘,伊利股票在55分钟内由涨停变为跌停,导致该企业及其投资者遭受了巨大损失。伊利集团随即报案。

  经审理查明,这份所谓的“材料”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法院复核证明纯属捏造。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某等4人故意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构成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记者 王国英)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张灯结彩迎龙年
呼伦贝尔出现零下4...
内蒙古军区开展野...
战严寒保工期
关爱环卫工人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首届中国·阿尔山国际摄影节掠影
选购春联过新年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2011高考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