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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火车身无分文 民警掏钱雪中送炭
 

  1月17日,乘客黄俊琳(化名)给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打来电话,特别感谢丰镇派出所民警掏钱为她买了火车票,帮她顺利回到了家。

  1月15日9时30分,黄俊琳准备从丰镇乘坐1711次列车回呼和浩特的家。当她急匆匆地拿着票赶到候车室,列车已经正点开车了,得知错过了火车,黄俊琳情绪激动,跑到售票厅要求售票员为其退票或改签。售票员告知,按照客运规定,列车正点发车后不能退票或改签。黄俊琳堵在售票窗口大声哭闹,并阻止后面排队的旅客购票。丰镇派出所民警赶来后,为不影响其他旅客购票,将黄俊琳领回值勤室。原来,黄俊琳到丰镇市是来看望生病的父亲,当日购买了1711次列车车票,准备回呼市,但没赶上火车。由于将身上的钱全部留给了父亲,她身无分文,没钱再买票了。

  民警一面安慰黄俊琳,一面自己掏钱,为她购买了当日下午1455次列车车票。万分感动的黄俊琳将身份证递给民警,表示要作为抵押,回家后就还钱,但被民警婉言拒绝了。当日下午,民警将黄俊琳送上火车。16日,黄俊琳打来电话告知派出所民警,她已安全到达呼市,并已托人将票钱捎往丰镇,对民警一再表示感谢。(记者 王远征 通讯员 李想洋)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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