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了烟花爆竹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结果显示,我区有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相关产品抽检不合格。
这8家生产企业及产品为:敖汉旗老雄鹰花炮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6发开天彩雷;敖汉旗四道湾烟花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5发马到成功;敖汉旗乾彩花炮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震天雷礼炮;敖汉旗湘联花炮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王中王双响炮;敖汉蒙泰礼花有限公司生产的25发发财炮;敖汉旗红日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9发开门红;敖汉旗红日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双响;赤峰市北虹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25发彩灯闪光雷;喀喇沁旗天一花炮生产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彩珠双响;喀喇沁旗天一花炮生产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5发金彩雷。不合格项目分别为:标志、发射筒壁厚、燃放性能、引火线等。
据了解,本次共抽查了河北、内蒙古、安徽等地的204家企业生产的318个批次产品,依据有关标准要求,对标志、包装、外观、引火线、燃放性能、含药量、禁用药物、计量误差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测,结果有63家企业生产的80个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另外,内蒙古敖汉旗安泰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蒲城县虹桥花炮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拒绝接受监督抽查。(记者 刘 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