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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家下达内蒙古城镇保障房任务22.77万套
 

  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12年国家下达内蒙古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共计22.77万套、1865万平方米。

  根据国家要求和自治区气候特点,今年保障房建设进度要求:9月底前全部开工,到11月底前基本建成。

  与往年不同,今年目标责任书中增加了基本建成套数目标,对开工和基本建成的认定标准也有所调整。“开工”标准为:规划设计的永久性工程已正式破土刨槽,进入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性桩阶段即为开工,在开工量的计算上也明确要以单体工程为单位计算,对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今年要求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安置房建设也要破土刨槽。基本建成的标准为:单体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主体工程完工并基本达到使用条件的即为基本建成,相对以往年度达到封顶就算基本建成的要求更加严格。

  从今年起,自治区要对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审核备案制度,要求把保障性住房尽量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地段,并通过公开招标、方案竞选等方式优化户型设计。同时要求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坚持推行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永久责任制,探索实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部品、部件采购、供应质量终身责任制。(记者 李永桃)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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