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记者从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安监局获悉,新春伊始,磴口县安监局协调保险机构为高危行业员工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机制,确保全县高危行业员工生产安全,努力打造“平安磴口”。
据了解,此次,磴口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行业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员工均为参保对象,保费由参保企业缴纳。
投保时,企业提供职工总人数并附人员花名册,实行全员参保,确保企业员工受益。
保费用于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员和伤残人员的经济赔偿、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工伤社会保险是并行关系,是对工伤社会保险的必要补充。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其他险种是替代关系。生产经营单位已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其他险种的,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适时调整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到期自动终止,转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磴口县安监部门对本辖区内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既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又未及时足额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未按期续保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5号令)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 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缴纳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潘生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