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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围绕“生态立市”做足林业发展大文章
内蒙古新闻网  12-02-16 10:21 打印本页 来源: 赤峰日报  
 

  日前,记者在赤峰市林业局长会议上获悉,2012年,该市继续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不动摇,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生态文化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步伐,全面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任务,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科技服务与管理,使赤峰市林业发展再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以防沙治沙为中心,以建设经济林和樟子松两大基地作为重点,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等国家重点工程,完成营造林300万亩,其中建设经济林基地20万亩,樟子松基地50万亩。坚持分区施策、统一规划、规模治理,加大翁旗、阿旗、右旗、克旗等北部旗县沙地治理力度,集中建设一批重点防沙治沙工程,突出规模效益。

  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围绕林业中心任务,坚持经常宣传与重点时段宣传相结合、普遍宣传与典型宣传相结合。积极培树林业建设典型人物,注重挖掘宣传深度。强化林业宣传机制建设,制定印发《赤峰市林业宣传奖励办法》。加强林业宣传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与管理,提高宣传队伍综合素质。开展林业精神提炼征集活动,凝聚行业精神,扩大林业影响。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博物馆、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风景名胜区为重要领域,制定《赤峰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开展全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

  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步伐。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发展思路,将继续培育用材林、经济林基地,大力扶持和发展木材加工、林下种养采集加工、森林沙漠生态旅游、林木种苗花卉四大林业主导产业。按照《赤峰市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范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管理,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切实增加农牧民收入。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积极引导农牧民发展林下经济,因地制宜,采取林药、林菜、林果、林菌、林花、林禽等多种经营模式,拓宽农牧民脱贫致富渠道。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重点抓好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产品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森林、草原、沙漠、湿地景观等特色优势,做大做强森林生态旅游业。力争全年林产业产值突破40亿元,实现产值效益同步增长。

  全面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任务。按照《创森总体规划》要求,将完成创森工程投资4.2亿元,建设任务19.12万亩。完成重点项目33个,建设面积1.58万亩。积极扩大对外宣传,筹备参加第九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提高赤峰市对外影响力。完善国家森林城市重点绿化工程,打造亮点工程,努力提升城市绿化档次和水平,全面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指标,基本形成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绿色屏障和生态保护体系,争取2012年8月份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面推进“三防”体系建设。加快森林防火通讯系统和监控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森林防火数字化进程,提高防火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和完善市县乡村四级上下联动的预防扑救体系。在全市2000多万亩重点林区建立60个远程视频监控点,逐步建成全市重点林区视频监控指挥体系。强化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和病虫害防治装备建设,坚持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预报与专业队伍治理相结合,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防治体制机制,提高全市主动防御森林病虫害能力。确保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四率”达标。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护林员管理,扩大公益林补偿资金“一卡通”公示范围,实现由村到乡镇、由乡镇到旗县区的全面公示,最后形成全市公益林补偿基金方案网上公开。

  加强科技服务与管理。继续采取科技人员承包重点工程的做法,加大造林技术指导力度,大力推广应用苗木蘸根保湿、坐水覆膜、覆膜直播造林等实用技术,提高苗木成活率、保存率。大力推广樟子松、柠条等抗旱乡土树种,加大混交林比例,提高防虫、防病和抗旱能力。在经济林建设中,通过建设科技示范园,树立科技示范户、示范村、示范乡等形式,切实提高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促进农牧民增收。坚持科研推广与生产相结合,逐步加大林业科技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林业科技支撑作用。(记者 冯启良)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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