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据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通报,内蒙古自治区春节期间共有31名“酒驾”人员被刑事拘留。
这些触碰“红线”者注定渡过别样春节,《北方周末报》记者走近酒驾“失足”者,告诉读者“红线”另一边的故事。
酒场前夜
2011年12月31日夜,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街道上的霓虹灯不停闪烁,仿佛这个夜晚人们躁动的心。KTV、饭店、舞厅到处都是庆祝跨年的人群,停车场再也无法容纳更多的车辆,挤在道路旁的停车更像是两条河流,绵延不绝。
代理驾驶员三五成群的等在饭店门口,今晚他们注定生意红火。同时,“收获”颇丰的,还有交警。
王琦(化名)从31日晚上7:00开始,就辗转于各个饭店,今天是他工作单位——农业银行的年会。而他是一名司机,驾龄7年了,他深知在这样的夜晚,千万要经得住酒精的“诱惑”。可惜,碍于“面子”,他还是喝了几杯。他特意强调,那晚,他只喝了他酒量的1/4。
新年钟声响起的时候,王琦赶着把同事送回家,而自己,要躲避查车拐小道赴另一场聚会。酒过三旬,凌晨4:00的他终于忍不住疲倦,在车里睡着了。醒来时,交警已站在车外敲打着玻璃,再看表,已经是清晨6:00点。
王琦告诉《北方周末报》,那一晚,鄂尔多斯市与他一起被起诉酒驾刑事拘留的,共有13人,而行政拘留的,有30多人。
王琦或许只是新年酒驾的一个序曲,而赵亮(化名),就算是2012年酒驾的第一个高潮了。
农历大年初三晚上,赵亮在出门时特意打听查车讯息后方才开车赴约,没想到,半夜11:00点的他忘了避开查车路段,也没有遵循人们的顺口溜,“碰到查车一定要左转,左转,再左转”的口号,在呼和浩特市被交警逮个正着。
血液酒精含量测试超过80mg/ml,这就意味着,他要被刑事拘留了。
据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通报,内蒙古自治区春节期间共有31名“酒驾”人员被刑事拘留。
暗室春节
这两个看似毫无关系的人,却突然在新的一年,过上了同一种方式的生活。
王琦面无表情地向记者背诵他在看守所的作息表,8:00起床,8:30~10:00集中学习,然后是午饭,再然后午休,接着又是学习,每天无限循环,直到周末可以在房间和“舍友”打打牌。
“作息时间感觉和在部队里一样,唯一受不了的就是不能与外面联系,每天都在无限的煎熬中。”王琦告诉记者,他最无法忍受的是突然失去了自由生活,他说每天被关在一间小屋子里,重复一件事,不能出去,不能与外面联系,这就是对他最大的惩罚。
赵亮对新年“突发事件”的理解似乎比王琦要豁达一些,他更愿意把这一切想成是一种放松。
“我是初四进到看守所的,进来后正赶上春节期间看守所为服刑人员改善生活,能吃上饺子。”这种过年在家必吃的东西,在赵亮进入看守所后,看待它的意义似乎突然变了。
“除夕时候家里包的羊肉馅饺子都没吃几个,来了这里却突然觉得味道不一样了,吃着饺子就想到了家里,其实这次教训不算亏,起码我没出事,也有时间想之前没时间想的事情,就算给自己放松了。”赵亮轻松地对记者说。
得不偿失的酒驾
赵亮在呼和浩特市光华街经营着自己的店铺,对于他这半年的“缺勤”,损失似乎不算很大。“幸亏我没有单位,家里的生意媳妇照顾着就行了。”在赵亮轻松地面对这一切的时侯,王琦似有说不出的苦。
“我本来就是合同工,今年想着如果可以就转正,现在出了这件事,估计工作就没了。”王琦在大倒苦水的同时,一直对记者强调,其实那天他真喝的不多,况且还在车里睡了两小时,不会构成交通危险。
在面对这看似突如其来的“事故”时,赵亮对本报记者说,以后应该不会再以身试法了,毕竟进监狱是件“没面子”的事,而当本报记者问及是否还会喝酒时,赵亮快速回答道:“酒没法不喝啊……”
在问及同样问题时,王琦似乎得到的教训要更加深刻,他很痛苦地表示,如果这次因为喝酒把工作丢了,那教训太过惨痛,以后说什么都不碰酒了,或者,喝酒就不开车了。
2012年2月10日,在过完正月十五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队长贺东欣统计出这段时间以来刑事拘留的酒驾人员不到30人,春节假期共11人。
贺队长告诉《北方周末报》,东胜区为了做到人性化管理,专门为看守所酒驾人员设置了专门的监区,并在集中学习时间内主要针对酒驾人员制定学习交通法规,与其进行谈话教育,使其与其他刑事案件人员区别管理,做到有针对性管理。 (记者萨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