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今年,该局推出十项措施,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确保百姓吃得放心。
据了解,10项措施分别为:一是积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行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食品企业应不低于食品企业总数的30%。二是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呼和浩特市质监局主要领导巡查食品企业的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分管领导不少于总数的40%;旗县区质监局主要领导不少于60%,分管领导要达到100%。三是推行食品质量安全辖区监管责任制。监督企业对其产品质量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型式检验。在市场上购买食品样品开展检验,全方位掌握企业产品的质量状况。四是深入开展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肉制品、食用植物油五类重点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件的多发势头。五是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六是推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首责制”,对发现的难以鉴定责任部门的问题,坚持谁发现,谁查处,防止推诿扯皮。七是严格查处重大案件,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和与相关部门的通报机制,加强对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八是进一步规范生产许可证管理。启用新版的食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完成企业基础数据、监管动态信息录入,为实现食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提供信息保障。九是继续加强乳制品监管工作。对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的乳制品生产企业要依法处理。对原料乳、原料乳粉实施不少于总批次的15%、产品每周一次的三聚氰胺检测,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实施驻厂监督。十是不断提高食品监测检验能力,配齐配全仪器、设备和满足资质需要的检验检测人员。(记者 刘 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