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0日,一个自2011年10月以来,曾先后82次对滨河新区第四中学的学生通过威逼、恐吓、暴力等手段实施敲诈,获取钱财的由四男一女五名无业青年组成的团伙全部落网。
据滨河新区第四中学的学生讲,有四男一女大概15到20多岁的五名青年,经常在学生放学后,在学生回家途中索要钱财,说他们是“独狼社”的,要学生入社,还要缴纳入社费,如果拒绝,就会遭到五人的殴打,学校的很多学生都被迫交了钱,从10元到50元不等,此事件给学生带来了恐慌,社会反响很强烈。
接到指令后,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民馨家园派出所的民警经大量走访排查,发现居住在附近的民馨家园小区张某有重大嫌疑。3月10日,民警得知张某回到家中,迅速将其抓获。在审讯室,19岁的张某交代了其伙同20岁的吕某(女)、张某某(15岁)、许某(14岁)、李某(14岁)五人在滨河新区第四中学以组建“独狼社”为名,先后82次采取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对滨河新区第四中学在校学生,实施敲诈钱财的犯罪事实。当日下午3时许,吕某、张某某、许某、李某也被民警在民馨家园成功抓获,该五人对各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吕某已依法被刑事拘留,张某某、许某、李某三人因未满法定年龄已通知家长领回严加监管,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