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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消协:用代金券消费不开发票不合法
内蒙古新闻网  12-03-15 10:55 打印本页 来源: 乌海日报  
 

   近日,市民于先生在市人民广场附近一火锅店就餐后,在使用该店的代金券付账时,收银员拒绝开发票,并称这是店里规定。关于使用代金券消费是否要开具发票一事,记者咨询了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与商家说法完全不同。

  据于先生讲,当日,他们一家三口在这家火锅店共计消费了314元,付260元代金券,54元现金。当于先生向收银员索要发票时,对方称代金券不开发票,只能开54元的发票。对店家的做法,于先生十分不满,他说:“商家返还代金券时并没有说使用代金券不给发票,而且券上也没有写这一条,凭什么拒付?”记者就此向店家了解时,店家也没有过多解释,只说这是店里的规矩。

  就于先生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市消费者协会。一位负责人说,这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霸王条款。在询问地税部门时,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家的做法显然是拒开发票,于先生可以到税务部门举报。 (断简)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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